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党外干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十分必要。党外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率先学习,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一是坚定信念跟党走,在思想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上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二是党的宗旨不能忘,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党的培养不能负,甘于奉献乐吃苦。每一名党外干部的成长无不凝聚着党组织的关心培育,无不得益于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深入人心。每一名党外干部都要牢记这一点,清醒地看到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加强参政议政的能力,加强组织领导能力,为率先崛起多做自己的贡献。

 

    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是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以及协调处理好“五大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和长远之计。培养选拔使用党外干部,具有凝聚力量,集中智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广阔和全面的人才保证的战略意义。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确实人才济济,但是在中共以外的广大社会成员中,特别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迅速成长的新社会阶层中,同样存在着大量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把他们团结吸引到国家政权中来,有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从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了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随着我国社会的深刻转型、社会阶层的加快发展,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我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汉南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不断探索实践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机制,推动了党外干部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目前,纳入区委统战部工作范围的党外代表人士有154人,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行政机关和非公经济组织。其中民主党派代表人士72人,无党派代表人士24人,非公经济组织代表人士52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5人,宗教界代表人士1人。党外代表人士中,有局级领导干部4人,处级领导干部10人,科级干部15人。区八届人大146名代表中,有党外代表人士25人,占总数的17.1%,其中21名人大常委中有党外代表人士3人,占比14.3%;区八届政协145名委员中,有党外代表人士74人,占比51.03%,其中30名政协常委中有党外代表人士19人,占比63.3%

 

    近年来,区委按照党外干部的标准和条件,采取“三个一批”即依靠基层组织推荐一批、发动群众举荐一批、统战部门深入基层发现一批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了党外干部的培养,并按照市管后备人才、区管后备人才、重点代表人士等方面,建立了党外代表人士人才资源库,为党外干部选拔使用储备了一定数量的人员。

 

    今年以来,区委进一步加大了党外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在全区干部调整中,先后有4名党外干部在职务上得到晋升,其中晋升处级干部2人,占全区区管领导干部调整人数71人的2.82%;晋升科级干部2人。在6月份实施的全区“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中,经笔试筛选有9名党外年轻干部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占总人数58人的15.52%

 

    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党外干部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够”:

 

    一是对党外干部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优秀人士都已入党,党外没有什么人才”;有的领导对党外干部求全责备的思想较为严重,担心党外干部任实职后,胜任不了领导岗位的工作;个别部门的党组织认为安排党外干部只是一种政治需求,无刚性指标,安不安排无关紧要等等。由于认识不足,对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视也就不够,忽视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锻炼,以致源头不足,使党外人士实职安排工作难以推进,未能完全按中央规定在有关部门配齐、配足党外干部。

 

    二是对党外干部选拔使用不够。主要表现在我区选配的党外干部数量偏少,特别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党外领导干部偏少,达不到中央提出的“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配备党外干部领导班子应不低于四分之一”的要求,且部门正职极少;人大党外人士安排比例偏低;政协党外副主席安排达不到党外多于党内的规定要求;政协机关党外专职领导干部安排不足等。此外,由于出口太小,党外干部提拔非常困难,对于多数党外干部来讲,由于难以担任部门正职,而越级提拔可能性小,副处级成为一个过不去的坎。有的党外干部在同一岗位一干就是十年以上,同期任职的党内干部都相继被提拔,自己尽管工作也很出色却得不到提拔重用,部分党外干部感到进步难,留在党外的信心不足,积极要求入党,但是党组织又一直劝留,左右为难,十分苦恼,影响到工作热情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三是对党外干部培养锻炼不够。党外干部储备不足。我区现有党外后备干部16人,仅占全区后备干部总数的5%左右(国家要求10%),并且这些人中绝大部分还没有公务员身份,受到现行政策影响,很难被提拔重用。党外干部培训不足。对党外干部的培训力度不大,专门针对党外干部的培训少,参加高层次理论学习培训的机会更少,影响了党外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使很多党外干部缺少发展后劲。党外干部锻炼不足。我区党外后备干部较少得到岗位实践、挂职锻炼等机会,难以积累工作经验,丰富工作阅历,增长才干。由于党外后备干部人才不足,培训锻炼不够,缺乏提高和表现工作能力的机会,往往造成推荐、选拔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时认为无人可选,现找现用的效果不佳,反过来又影响了对党外干部的评价,造成恶性循环。

 

    四是对党外干部政策明晰不够。近年来,中央及各级党委虽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指导性文件,提出了总体目标要求,有力促进了党外干部工作的发展,但文件中对要求配备党外干部的部门、数量、岗位多数表述为“争取配备”、“优先配备”、“尽可能配备”、“要有一定数量”等,缺乏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和措施,弹性较大,执行难以到位。例如规定“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应优先配备党外干部”,既未进一步明确具体部门,又没有配备党外干部的刚性要求,无法考核,导致有的部门“理所当然”地出现无党外干部现象,这也一定程度影响党外干部在政府部门任用。

 

    五是对党外干部工作协调不够。中央虽然有组织部和统战部对党外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共同发挥作用,党委在决定对党外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要征求同级党委统战部门的意见等规定,并提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求。但两个部门在党外干部选拔使用上,以及联席会议制度中统筹协调的具体权责没有得到具体化和明晰化,特别是统战部门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明确性切实加强,区委统战部难以在党外干部工作的作用发挥上实现突破。在实际执行中,两部对党外干部工作的协调沟通还不充分,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联席会议制度,造成选拔和使用脱节。党外干部选拔使用管理工作是由组织部门负责,统战部门负责党外干部的培养推荐,基本仅限于建立档案、联系沟通等日常性工作,不能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

 

    三、关于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管理机制的主要建议

 

    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说到底还是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工作量化考核机制

 

    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提高认识、领导重视。这既需要思想引导,更需要外力压迫;既需要大力宣传营造环境,更需要建立健全量化考核机制,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三化”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把党外干部工作列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衡量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依据,促使他们自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制订党外干部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具体措施与要求并认真实施,努力形成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的工作格局。

 

    二是细化考核内容。将党外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建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后备干部信息库的建立与管理、党外干部的培养与使用、失职问责制度的建立与落实等情况,全面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使党外干部工作不留死角。

 

    三是量化考核指标。针对每一项考核指标,明确具体、可操作的目标任务,并做到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总量指标和分项指标有机结合。通过对考核指标实行远近结合、总分结合、全面量化和严格考核,使党外人士安排工作这项“软”任务逐渐变得“硬”起来。

 

    (二)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工作政策导向机制

在制定党外干部工作政策、文件时,应尽可能明确具体哪些单位、部门要配备党外干部,确保我区应优先配备党外干部的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达到四分之一以上的要求;应尽可能明确规定党外干部的总量及比例,使党外后备干部逐步达到总量的10%,党外干部配备比例逐步提高;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或是公开竞岗时,预留一定的比例作为党外干部的名额等。在政策制定上还应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党内安排与党外安排的关系。坚持对党外干部“只要条件成熟,优先安排使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使用”的思想,促使一批优秀的党外干部脱颖而出。

 

    二是正确处理好坚持条件与适当照顾的关系。对党外干部选拔使用既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主要标准,又不求全责备,适当放宽条件,做到“两个打破”,即:打破低一级职务任职时间限制,成熟一个提拔一个;打破职级界限,对特别优秀的破格提拔任用。

 

    三是正确处理好干部职数与工作需要的关系。对条件成熟的党外干部,或有专业技术特长、表现优秀的党外人才,可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打破干部职数限制,超职数配备选拔使用。

 

    四是正确处理好实职安排与能力要求的关系。敢于在重要的岗位上使用党外干部,安排实职,更多地在正职安排上寻求突破,为他们提供锻炼成长和展示才华的舞台。

 

    五是正确处理好选拔任用与合作共事的关系。在切实加大党外干部选拔力度的同时,要对他们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党外后备干部培养锻炼机制

 

    一是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储备。更加全面掌握党外干部的基本情况,完善党外后备干部信息库,将党外优秀人才及时充实到人才库,确保党外后备干部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基层党组织在推荐后备干部时,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力争更多党外优秀人才进入后备干部队伍。组织部门在对后备干部调整时,要严格按照党外后备干部的总量及比例要求,保证党外后备干部的常数。

 

    二是加强党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重点在培养环节。要把党外干部教育培训列入干部队伍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从提高党外干部整体素质着手,有计划、分层次、分领域地开展系统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时间和质量。要注重推荐党外干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党外干部培训班,同时有计划地自主举办一些党外干部专训班。

 

    三是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实践锻炼。为党外后备干部提供全方位实践与考验的舞台,不断增长才干。要根据党外干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党外干部在部门内部进行轮岗锻炼,积累工作经验;积极采取挂职锻炼方式,让党外干部在实践锻炼中丰富阅历,加快成长;按培养使用的方向,把优秀党外干部放到基层单位或一定层次的领导岗位上压担子,提高驾驭全局性工作的能力。

 

    (四)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工作部门协作机制

 

    完善区委组织部、统战部两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范,切实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坚持既有序分工,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努力共同研究部署党外干部工作,共同组织培训,共同进行考察,共同提出安排意见,共同与新上岗的党外干部谈话,共同抓好党内外合作共事。区委统战部门要发挥经常联系党外人士的优势,主动与组织部门加强联系,沟通情况,在积极物色、精心培养、大力推荐、认真服务党外干部工作上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并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等工作。组织部门对统战部门推荐的人选,要认真研究和考察;在党委决定对党外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前,组织部门要认真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

 

    (五)建立健全党外干部工作检查督办机制

 

    落实党外干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分管领导定期向党委汇报党外干部工作情况,统战、组织部门定期向党外人士通报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党(工)委主要领导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查找不足,解决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定期向组织、统战部门反馈上报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情况及问题,积极推荐党外优秀干部;组织部、统战部定期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行抽查,按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有关部门、单位不定期进行调研走访,掌握党外干部工作动态,查找和督办整改相关问题。通过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实现上下联动,层层助推,促进党外干部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供稿:袁言勇    责任编辑: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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