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提案促成江城武汉实现警察徒步巡逻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20093月,从武汉市公安局传来消息:江城武汉将增加徒步巡逻,给警车不能进去的背街小巷添加安全感。这一措施的提出,源于民进武汉市委在2009年初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的一份集体提案《关于逐步推行警察徒步巡逻的建议》。

 

    早在20085月,民进武汉市委在各基层工委会征集提案原案时,就有会员反映:希望能象一些外国城市那样实行警察徒步巡逻。这条建议引起了民进武汉市委的高度重视,经过广泛调查研究,我们发现:目前武汉市的公安系统主要使用机动车进行治安巡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严峻,这种单一的巡逻方式已不能满足当前社会的需求,其局限性和不足正在凸显:

一是威慑力量有限。一般案件高发地段主要在夜间的背街小巷,而许多巡逻车只是停在大马路上,巡警坐在车内或站在车旁,远离了犯罪现场,对罪犯的心理震撼作用与步行至背街小巷的巡逻相比大大减弱。二是受路况和其它因素影响大。巡逻车适宜在道路通畅的地方巡逻,而我市的许多道路路况不能令人满意,一些背街小巷巡逻车辆更是无法到达。三是减少了与市民沟通与交流的机会。警察长期以巡逻车代步,与市民直接接触机会少,长此以往,警察与市民之间易产生生疏感。四是易产生懈怠情绪。长期依靠警车巡逻,民警坐在车里,人在大部分时间处于松弛状态,很容易产生麻痹和惰性,还会降低巡警的体能,削弱其意志力和战斗力,从而导致身体素质、反应能力及抗暴能力相对下降。

 

    近年来,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满意度逐年下降,许多城市暴力袭警案频发,若能推行警察徒步巡逻,既可提高见警率,拉近警察与百姓的关系,构建警察与市民沟通的对话平台,又有利于提高警察身体素质、反应能力及抗暴能力等。为此,我们提出了建议:

 

    1、尽快在我市试行警察徒步巡逻。可在有条件的城区先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广;也可将徒步巡逻与机动车巡逻两者有机结合,以巡逻车作为徒步巡逻换岗点,这样徒步巡逻就可以作为机动车巡逻的延伸。

 

    2、建立巡逻安全等级评估体系,根据巡逻区域内安全等级来配备巡逻人员的数量与装备。

 

    3、打破警种界限,实行一警多能。可尝试将基层派出所的社区警、治安警、巡逻警等组成“步巡小组”,打破警种界限,实行多警种相结合的方式,在不影响警力的情况下保证巡逻的效率和解决人手不足的难题。

 

    4、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为巡警配备必要的安全及武器装备,逐步建立起快速支援系统,以预防和制止各种暴力抗拒、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及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

 

    5、加强体能训练。警察的身体素质与执法工作紧密相连,是执行警务活动的基本保障,必须保障每一位民警定期接受训练,包括体能、技能、心理等方面,要严格训练流程和内容,讲求实效,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6、建立激励机制。以辖区为单位,定期评选“明星徒步巡警”,出台系列激励机制,提高巡警的工作积极性。

 

    这份提案一提出,立即引起了武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该局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责成巡逻民警处落实提案要求。该处政委张国强、处长唐树人一致认为此提案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进一步畅通和拓展警民联系渠道,探索、建立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方法,并成立了以两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调研专班,经过1个月的论证,于2009410由武汉市公安局巡逻民警处副处长陶风雨亲自带队上门对这份被列为第20090048号提案作出答复:“我局目前以机动车巡逻为主的巡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快速机动、出警迅速、灵活便捷的优势,但是,与领导和群众的新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正如提案中所说的机动车巡逻‘局限性和不足正在凸显’”。对于民进武汉市委会提出的建议,武汉市公安局逐一提出落实意见:2009325我局制发了《2009年全市巡逻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在抓好百余条全天候责任路段的同时,在中心城区派出所推行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徒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勤务模式,进一步严密社会面控制”的意见,大力探索机动车巡逻与徒步巡逻相结合的新方法,不断提高见警率、管控率。一、关于徒步巡逻建议的具体落实意见。1、落实自行车、徒步巡逻的具体控制路线、时段。原则上在繁华场所、重点地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金融网点相对集中的路段、不便于机动车巡逻的街巷设置自行车巡段。巡段由各分届巡警大队统一编号,经所在分局批准后报巡警支队备案。目前,拟在归元寺、中山大道沿线26条线路实行徒步巡逻、12条线路实行自行车巡逻、3条线路实行电瓶车巡逻、9条线路实行自行车、徒步巡逻相结合。针对不同地段的治安状况,确定相应的巡控重点时段。2、落实巡逻力量。各级巡警部门按照市局定编数保证巡逻警力到位,减少内勤等非一线警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警力作用,保证巡警专司本职,警力被挪作他用的,要立即归位。同时争取政府支持,安排专项资金,大力发展辅警建设,用好用活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社会面巡逻控制。3、规范自行车、徒步巡逻勤务。统一规范全市巡逻工作基础台帐,推广执法手册制度,规范巡警执法行为。依托即将建成的全市巡警网上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巡逻勤务网上报备和情况信息网上报送制度。街面巡逻民警统一着制服上勤,配戴单警装备,携带数码相机、录音笔等取证设备,夜间穿戴反光背心。完善巡逻台帐登记制度。要将巡逻民警当班巡逻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在《民警工作日志》上作好记载。二、关于实行“一警多能”建议的具体落实意见。1、推行警务联勤制。在全市派出所推行派出所警务联勤制,即以派出所辖区相邻的34个责任区组成一个联勤片,由社区民警轮流担任轮值长,实行警务联片联勤的工作运行机制。轮值长协调组织片内警力联动、防范联网、治安联管、服务联办、信息联通等方面管理工作,开展联勤片安全防范、治安巡逻、行业场所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等警务工作,做到有分有合。2、推行“三巡”工作制。在全市派出所推行社区民警“巡逻、巡查、巡访”的“三巡”工作制。一是巡逻。以联勤片范围内的连通道、次干道、内部单位、商业门点、居民区为巡区,开展巡逻工作。每个联勤片每天安排一名民警带领安保队员和其他群防力量,采取徒步和自行车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本联勤片区的重点区域和时段开展巡逻。社区民警佩带警用器械到社区巡逻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二是巡访。走访内部单位、商业门点、居民家庭,调查获取案件线索,了解动态治安信息,听取群众意见,做好防范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三是巡查。检查社区防范力量是否到岗到位,内部单位、商业门点的安全制度和值班力量是否落实,物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堵塞防范漏洞。3、推行社区民警正规化勤务工作。在全市一级派出所社区民警中试行正规化勤务工作。民警开展警务活动必须规范着装,佩带电台、警绳、警棍、自卫器、警务包、催泪喷射器、手铐、电筒等单警装备,开展“110接处警、“110备警、社区警务、案(事)件处理、治安巡逻、检查、警卫、值班接待等工作。三、关于开展体能训练建议的具体落实意见。2009年,我局将以“追得上、抓得住、说得过、打得赢”为目标,将电脑操作、擒敌技术、单警战术、盘查搜身、车辆查控、救护知识等实战项目作为培训科目,对全市巡逻民警进行基本功训练。1、训练内容。一是因岗施训。按照“缺什么,弱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因岗施训,不搞“一刀切”。对中队长重点培训各类警情的一般处置原则、方法,现场组织工作以及民警心理应变能力等内容;对机关民警侧重公文写作、警察礼仪、文档编辑、排版等科目培训;在检查站民警培训班中,突出对嫌疑人、车、物等查缉技能的讲解与演练。二是突出实战。在“擒敌技术、盘查搜身、救护技能”等科目培训中,将民警实战中容易犯错的薄弱环节作为重点,开展现场模拟训练,努力提高民警实战处置能力。2、训练方式。一是轮值训练兵。采取“送上来,沉下去”的做法,分批次对民警进行轮训,落实每年“15日集中训练”工作。二是内外互动练兵。选派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教官教学水平。三是邀请消防、法制、救护等方面的专家集中授课,提高民警为民服务能力。3、考核机制。一方面根据巡警工作的特点随机进行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知应会专业技能的抽查。通过抽查考核发现训练工作的不足,及时调整培训工作的方向。另一方面建立月考体能、季考理论、年考素质的定期考核机制,调动民警自觉练兵的积极性,努力实现“要我练”到“我要练”的转变。

 

    目前,武汉市实行警察徒步巡逻的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们相信不久的将来,徒步巡逻的巡警队伍将成为江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武汉市民和谐、安定生活的保护神。

(民进武汉市委调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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