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武汉新型工业技术研究院快速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2-12 浏览次数:

民进会员、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办公室主任王作燕反映:建立新型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工研院”),是部分先进国家和地区为构建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强化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而采取的做法。工研院在各国和地区的科技产业发展中,发挥了承上启下、密切“政产学研资”合作、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成果转化的关键核心作用。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不少省市也相继建立工研院,作为整合、集成科技资源,加强政产学研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抓手。
    
   从2009年起,武汉市政府以“市场主导、社会融资、依托院校、政府支持”的方式,以新兴产业和优势学科为切入点,先后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签订了市校(企)共建合作协议,成立了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等9家新型工业技术研究院,使武汉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努力有了崭新的渠道和明确的着力点。截至2016年,9家工研院已累计建立公共平台数量37个,引进高层次人才338位,申请专利1242件,授权830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305个,孵化企业产值161190万元,取得了良好效果。
   
   武汉市工研院是专为新兴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而生,肩负着武汉新兴产业发展“起动机”的重任,理应成为全市体制机制最新、创新能力最强、成果转化最快的机构。但是受限于管理体制机制、政策、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工研院创新能力、成果转化速度受到了一定影响,这对其后续的快速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具体表现在:
   
   (一)管理体制不尽合理,导致各方资源无法有效聚集
   
   目前,工研院管理体制分为两种:生物院由政府主要管理,其余由参建院校负责组建公司管理。政府方面对口支持部门主要为市、区科技局;高校对口支持部门一般是学校科技处(或产业集团)。工研院管理、运营的好与坏,发展的快与慢取决于政府或高校的重视程度。政府在完成初期的投入后,由于管理者大多为校方,一方面,政府认为不宜对工研院管理、运营进行过多干预,另一方面,政府的预期无法在短期内得到充分体现;而校方事实上并未将工研院视为重点关注对象,无法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从而形成了“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局面,导致资源无法有效聚集到工研院,部分工研院进展缓慢(有的甚至成立几年也无实质进展)。
   
   以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为例:生物院由武汉大学和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共同举办,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科院武汉分院参建,由政府(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主要管理,各参建单位均派驻有人员参与管理,业务指导部门为省科技厅,市、区科技局具体对接。尽管参建各方、理事会各单位均拥有强有力的资源,但由于生物院实行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由武汉大学派遣),且成立后未解决好各方的责、权、利及目标任务、考核机制等关键问题,而主管部门东湖高新区事务繁杂,无法有效兼顾,加上生物产业本来就发展较慢,久而久之,共建双方与参建单位的参与热情均变得十分有限,延缓了生物院发展速度。
   
   (二)管理机制不灵活,导致发展活力受阻
   
   9家工研院中,生物院、光电院是事业单位,参照的是党政机关管理模式。尽管实行了“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行”,参照相关国有企业制定了全员聘用、绩效考核等规章制度,但“企业化运营”如何真正有效实施,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员工活力,引进并留住人才,没有文件进行明确和规范。另外7家工研院虽然是企业性质,但均属国资企业,在经费的申报、使用、审计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规定和流程,无法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刀刃”上,制约了工研院快速发展。
   
   (三)相关支持政策、资金不够,导致发展速度缓慢
   
   工研院的主要作用是搭建起“政产学研资”的公共服务平台,让各方面资源在这里汇聚并产生裂变。但公共服务平台仪器设备价值高、维保贵、更新快、对操作人员层次要求较高,其运营费用无法覆盖成本,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无法实现自我造血功能,再加上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工研院的支持政策,现有的一些普惠性政策也难以落到实处,导致工研院发展速度缓慢(在现有的工研院中,仅有生物院已全部建成,其他均处于不同时期的建设之中)。
   
   按照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倡导,武汉市应创新招才引智方式,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而工研院正是武汉市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主力军,武汉市“双百工程”、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大学+”工程的最佳着力点。
   
   为此,我们建议:      
   
   (一)组建强力机构,对全市工研院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1、成立武汉工研院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参建高校参与,小组办公室设在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局,统一协调、解决工研院在建设、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推动其快速发展。
   
   2、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参照台湾工研院组建武汉工研总院。由武汉工研院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对全市工研院统一管理,改变各工研院目前各自为战的现状,形成合力。远期还可谋划打造“工研院之都”,成为武汉新的城市名片。
   
   3、由政府主导,根据各研究院情况制定(或分别制定)工研院指导条例。以文件形式明确各阶段发展目标,参建各方责、权、利,考核机制等内容,并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工研院行为准则。
   
   (二)研究制定、落实推进工研院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
   
   1、在政府科技产业化政策大框架上,为支持工研院作为成果研发、转化和产业化“助推器”专门制定一系列支持政策,着重支持搭建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和组织联合攻关两大类项目。例如,在进口仪器设备购买方面,给予工研院免税政策支持;在企业税收方面实行税收部分返还,在企业使用平台服务时给予持续的补贴(如创新券)等等,并尽快落到实处。
   
   2、在保证工研院建设、日常运行经费基础上,以项目委托、购买服务、定向补贴、税收返还等方式给予工研院持续资金支持,打造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新模式。无论政府是否直接参与管理,都有责任将工研院“扶上马、送一程”,在人才引进、平台建设、项目申报、税收优惠、股权激励等多方面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将工研院打造成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特区”,而不是做“一锤子买卖”。
   
   3、试行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并留住人才,激发其创新、创业热情。在目前国家深化改革和武汉市大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大环境下,政府应该“管放结合”,以“尚未禁止即是允许的”开放态度,鼓励工研院“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支持创新,宽容失败。

   (此建议被武汉市李有祥副市长批示并被相关职能部门采纳,市科技局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推动工研院创新发展,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工研院”被写入2019年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未知   撰稿:    责任编辑:李南)
武汉民进·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   www.whmj.org 2004-2021  V3.0 版权所有.
地址(ADD):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3号  电话(TEL):027-8558 8286 传真(FAX):027-8558 8221 
E-MAIL:mjwhswxcb@126.com   备案号:鄂ICP备05003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