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闭幕 胡锦涛在十一

发布时间:2018-02-05 浏览次数:


    3月1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新华社记者刘卫兵摄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后,1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闭幕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大会执行主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今天的大会。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执行主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为期13天半的会议期间,近3000名代表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总结了五年来我国各方面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有益经验,明确提出了今年乃至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

    2932名代表出席今天的会议。

    上午9时,吴邦国宣布大会开始。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批准了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批准了2008年中央预算。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三个报告。

    这些决议通过时,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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