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长江商报》经济新闻版刊登了武汉市政协委员、民进市委秘书长张忠华关于《应制定法规保护商户利益》的建议。全文如下:
应制定法规保护商户利益
武汉市政协委员、民进武汉市委秘书长张忠华建议
一边是商户利益受损,一边是施工方认为无需进行补偿。受影响商户究竟该不该得到一些扶助?
昨日,武汉市政协委员、民进武汉市委秘书长张忠华认为,开膛路影响商户生意,值得政府、施工单位高度关注,武汉应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一部地方法规,尝试补偿商户损失,约束政府和施工单位的“开膛”行为。
以“人”为本也包括对商家的关注
张忠华认为,目前武汉进入大建设时期,必然带来多方面的影响。现在政府执政提倡“以人为本”,这个“人”既要包括普通老百姓,也要包括商户、企业等。
“公路开膛后,周边商户因为进出问题导致生意下降,尤其是城市中心的商户,其租金相当高,每天损失都很大,这个事情本身就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张忠华说,商户并不是不理解政府的行为,只是对开膛路有情绪,“多数时候他们都不知道工程什么时候开工、什么时候完工,处在一种迷茫的等待之中。”
政府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促
在张忠华看来,在每一个项目开工之前,政府和规划部门都有详细的规划。但部分施工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完全做到“以人为本”。比如说,工程因故未能按期开工,施工单位应该向周边商户作个说明,或者在施工地方张贴告示,而不能对商户的知情权置之不理。尤其是商户前来询问此类问题时,更应该详细说明。
“很多时候,商户对政府部门有情绪,是因施工方在执行政府政策时变了味,这应该引起施工单位的注意。”张忠华说。
可在国内率先制定开膛路地方法规
“武汉获批‘两型社会’试验区,政府就可以敢于天下先,率先制定关于开膛路补偿商户的地方法规。”张忠华说,开膛路对商户的补偿制度,在全国还是个新鲜事物。武汉应该尝试制定一部地方法规,保障商户利益。
他建议,地方法规应该明确补偿单位,比如说施工单位作为赔偿单位之一。另外,还要规定开膛路施工时,需要明确告知周边商户建设周期,开工和完工时间等。如果因为误工等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确认谁来赔偿等。
“保护商户利益只是法规的一个功能,更重要的是,地方法规出台后,因为赔偿涉及到施工方的切实利益,施工方就会受到约束,不会轻易开膛施工,也不会把一个道路反复开膛。”张忠华认为,至于赔偿金额,肯定无法完全赔偿商户损失,但象征性赔偿对安抚商户情绪是有巨大作用的。
“今后研究开膛路对商户的影响,也会是我关注的内容之一。”张忠华说,作为政协委员,他将始终关注市民的迫切呼声。(记者:孙厚光 实习生:周盼)
(供稿及编辑:李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