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市委机关施行《关于加强机关安全管理责任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8-02-07 浏览次数:


    127,民进市委机关《关于加强机关安全管理责任的有关规定》正式施行。机关安全管理体系,把机关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机关各部室绩效管理共性目标,实行轮流值班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由专职副主委为总责任人、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第一责任人每两月轮换一次,机关工作人员每天轮流担任安全值班。《规定》对总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把各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彭志敏主委对机关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并多次视察机关,对制订机关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初稿出台后,在征求机关各部室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反复修改。《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机关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供稿: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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