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 实现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的条件下,我国正在成为世界服务业增长的一个新空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推进结构调整的战略举措,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在国家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要“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全面快速发展”。党的十八大也提出“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更多依靠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

 

  中心城市功能的增强总是伴随生产服务规模的扩大。顺应这一趋势,全国许多中心城市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将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各个中心城市都根据自身服务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要求,注重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功能定位,提出了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抢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制高点。如三大国家级经济发展区的龙头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突显增强国际服务功能,成为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融合发展的重要桥梁与节点,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60%以上。沿海三大先进发展省份的中心城市青岛、南京、杭州突出国际性与区域性服务功能的有机结合。武汉作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作为中部地区的特大中心城市,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进程中,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服务业升级,提升城市功能,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为此,建议:

 

  一、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

 

  增强武汉要素聚集以及服务、管理中心功能,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聚集高端市场要素,以服务业质量、水平、功能提升为核心,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产业互动融合、城市功能完善和市民生活品质提升为目的,以打造服务业产业集群、培植服务业龙头企业、建设服务业集聚园区、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为重点任务,全面推动服务业升级,使服务业发展真正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实力提升的硬支撑,努力把武汉建设成为立足中部、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综合服务中心。

 

  二、加快建设国家商贸中心

 

  筹建大宗商品交易所、物流交易所、碳交易所等交易平台,扩大武汉城市矿产交易所、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交易规模和辐射范围,建立“武汉价格”指数平台。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实施汉正街整体搬迁改造,建设汉正街文化旅游商务区,打造综合服务功能核心区。推进传统批发市场升级转型,完善辐射全国的批发市场体系,提升武汉的商品交易规模在全国的比重,成为全国内需市场资源整合与组织中心。发展高端商业,建设以世界知名商贸企业、顶级品牌为龙头的多层次商业集群,争取设置免税旅游区。构建辐射全国的市场体系。

 

  三、加快建设国家物流中心

 

  以天河机场、武汉新港为核心,打造“铁水公空”多式联运物流枢纽。规划建设临空经济区。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申报保税港区,建设一批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推进物流业与制造、商贸等产业联动发展,建设国际制造业企业资源配置中心,打造供应链管理中心。组织承办好第九届中国国际物流节,筹建中国城市物流联盟,建设“中国特色物流之都”,努力成为全国货运分拨综合物流成本最低、配送时间最短的城市。

 

  四、加快建设国家级会展中心和全国旅游目的地

 

  加强与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汉诺威、香港等会展发达城市的合作,策划引进和培育壮大一批国际、国内大型会议和品牌展览。积极承办国内外重大赛事和文化盛会。开展城市体验旅游、环城度假旅游“两大主题”活动,开发泛水旅游、都市文化旅游、商贸会展旅游、乡村休闲旅游等产品。加强旅游核心集聚区建设,构建大武汉都市旅游圈。把武汉打造成为中国中部地区的旅游中心城市和最具潜力的中国旅游目的地。

 

  五、加快建设创意设计中心

 

  策划建设时尚创意产业园,构建自主时尚品牌孵化平台,搭建国际、国内时尚品牌发布平台,举办“国际时尚品牌周”。 培育行业顶尖的工程设计企业和人才队伍,突出绿色低碳工程设计咨询,做强武汉工程设计品牌。加快推进东湖工程设计城、武汉工程设计园等建设。积极承接国际工业设计服务外包业务。将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设计产业会展中心、交易中心、专业服务中心、研发创新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努力打造世界级工程设计之都。

 

  六、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主体,打造金融机构集聚区。强化武汉全国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地位。争取设立场外交易市场,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纳入“新三板”试点范围。筹建“光谷银行”。大力发展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各类资本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融资性担保公司和直接或间接为金融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等。鼓励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和民间资本服务中心,积极开展新型债务融资工具试点,打造中部最大的创业投资、财富管理、债务工具融资中心。进一步加强信用武汉建设,不断改善和提升金融生态环境。

 

  七、加快建设全国教育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巩固发挥教育品牌优势,推动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进职业教育园区(集团)建设,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把武汉打造成为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质量一流、多元开放、特色鲜明的全国教育服务中心。培养名院、名科、名医,建设一批一流医院品牌群体和具有国内顶尖水平的医学科研中心,努力把武汉打造成为医学水平高、创新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八、加快推进国家服务业试点工作

 

  以国家级服务业试点为突破口,持续推行优惠的财税、土地、人才等政策,完善产业发展相关配套,为全市服务业升级提供示范。重点支持江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汉正街争创汉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支持条件成熟的城区争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积极为试点项目争取国家、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市级财政性资金优先支持省级服务业试点区项目建设。

 

  九、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

 

  着力培育、引进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带动全市、武汉城市圈乃至整个中部地区的服务业向品牌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鼓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开展跨国家、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每年推出一批企业重组最佳案例,支持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突出表彰营业收入过亿、主营业务收入和年增长速度前10位的服务业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鼓励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机构以及信用担保机构重点支持创新性、示范性、带动性强的服务业企业;开展服务业企业100强评选活动,每年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建立百强企业对口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优先推荐百强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突破性引进聚集企业总部。以打造领先中部、辐射全国的“总部之城”为目标,统筹规划高端服务业总部聚集区。结合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大力引进金融业总部、物流企业总部及会计、律师、战略咨询等中介机构总部。结合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地区总部及其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营销中心等功能性总部。设立新引进总部企业贡献奖,吸引世界500强企业来汉发展。

 

  十、着力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功能集聚区

 

  建设一批服务中部、辐射全国、代表武汉服务业发展水平的重点集聚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功能集聚,着力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的综合功能,集中展示武汉城市个性魅力、特色文化风貌和国际性大都市的繁荣繁华。在三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以优化开发为主导,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为重点,形成众多高端商务区耸立,一大批公司总部进驻,商务外事机构云集、滨江滨湖特色突出的城市现代服务业密集区,提高商贸、金融、科技、教育服务能级和水平,集中体现武汉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特大中心城市的功能。进一步加快建设一批城市重点服务功能区,加快王家墩商务中心区、四新生产性服务中心、东湖生态旅游区,武汉新天地商务区、龙王庙商贸广场、汉正街商贸旅游区、宝丰商务区、琴台知音文化旅游区、锦绣长江商务居住区、首义文化旅游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形成若干中心城区服务业集聚点。同时,建设一批服务企业生产、面向城乡居民、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特色服务业集聚区。各中心城区、开发区建设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至少2个,各新城区建设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至少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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