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概况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担负着本会地方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主要工作的执行和对全市两千余名会员的联系及有关方面协商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由机关本级组成,为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总编制人数 26人,均为行政编制。在职实有人数 20人,均为行政编制。
退休人员21人,全部进入社保统筹养老。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6.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896.17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714.27万元,项目支出18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6.17万元。其中:本年预算896.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63万元,增长2.12%,主要是人员晋级晋档等正常浮动。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14.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81.9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4.9万元,主要用于:学习宣传培训、基层组织工作、机关社会服务。
参政议政57万元,主要用于参政议政,履行职能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4.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19.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55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4.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4.5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3)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民主促进会武汉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896.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8.63万元,增长2.12%,主要是人员晋级晋档等正常浮动。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89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6.17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89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27万元,占79.7%;项目支出181.9万元,占20.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94.9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6.07万元。包括:货物类0.95万元,服务类15.12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4.2万元。其中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类7万元,用于财务会计审查、审计、资金使用效益考评、办公设备维修保养等;其他类7.2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其他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89.41万元,净值21.4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构筑物7.5万元;车辆2辆,31.84万元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95万元,主要是购置笔记本电脑和传真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896.17 万元。
根据上年度绩效评价和自评结果,优先保障项目4个181.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项) 。反映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